申领条件: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;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;现存一个女孩;年满55至59周岁(以当年年底前达到限定年龄为准),今年的扶助年龄为截止12月31日满55至59周岁。
申领程序:本人提出申请、村委会审议并张榜公示、市人口计生部门发给《农村独女户家庭扶助光荣证》等。扶助金每年集中发一次,扶助对象在当年亡故的,按全年发放扶助金。
2005年7月1日实施的《陕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已对我省农村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户家庭奖励作出规定:每人每月发放50元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。
